9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良带领调研组赴内蒙古自治区,就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以及黄河保护地方立法开展调研。
王良一行在呼和浩特与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座谈交流,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相关部门介绍了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的做法和经验,就开展黄河保护地方立法作了情况介绍。调研组还先后到三盛公水利枢纽、包钢集团、赛汗塔拉生态湿地等进行了实地调研。
王良指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从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永续发展的高度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黄河保护法贯彻实施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在黄河保护地方立法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系统观念贯穿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好的经验做法,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在山东落实落地。
王良强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一项重大系统工程,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要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使命担当,扎实做好我省黄河保护条例起草修改工作。要结合我省实际,对突出问题和亟需立法明确的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在条例中予以明确规范,突出山东特色,增强法规制度设计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推动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庄文忠、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庆峰和山东黄河河务局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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