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120号)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的提请,于2016年1月22日任命:
林美秋(女)、付吉昌为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窦玉康为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李建波为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桑玉玲(女)为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王岩(女)为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韩玉石为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杜晓杰(女)为济南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庭长;
于梅(女)为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方云(女)为济南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徐苏燕(女)为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于智勇为济南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董文胜为济南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蒋慧敏(女)为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侯岩(女)为青岛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杜鹏程、苏建华的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蔡珂伟的济南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