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21号)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的提请,于2016年1月22日决定任命:
王效彤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曹继朋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免去:
李建新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宋聚荣、郑克诚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汪玉斌、张立平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