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8号)
时间:2016-04-05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28号)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的提请,于2016年3月30日批准:
李建新为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以志辞去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华勇贵、姜浩俭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磊、王念刚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高建伟的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现予公告。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