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8号)
时间:2016-09-23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的提请,于2016年9月23日任命:
蒋晓琳(女)、张乾、阎孟达、王新明、方彦(女)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袁福生为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
高岩、李强、陈玉国、傅云、刘强为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姜培的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