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的提请,于2019年5月31日任命:
王启江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庭长;
曹林灿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程卫华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副庭长。
免去:
程乐群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启江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吴之翔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曹林灿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副庭长职务;
程卫华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马向伟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新厂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