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的提请,于2019年9月27日任命:
姜树政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黄伟东为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尚洪立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军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黄明春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冯建波、于促修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义生的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平海的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