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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3号)

时间:2021-01-28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的提请,于2021年1月28日决定任命:

宋文娟(女)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郭晓东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蒋万云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决定批准:

鲍峰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许勍为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文娟(女)辞去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蒋万云辞去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郭晓东辞去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钦杰辞去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决定免去:

鲍峰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许勍、贾富彬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于开战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庄茜(女)的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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