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的提请,于2011年1月14日任命:
李方民、傅国庆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建国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徐胜利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冀怀民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惠从冰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宋文娟、周振奎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