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04号)
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的提请,于2012年1月13日任命:
张成武、刘平、王继青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孟祥刚、张正智、王永起、李芹、于玉、唐明、李军、廖伟忠、孙英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尹佐海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职务;黄伟东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刘建军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