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9号)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的提请,于2013年8月1日决定任命:
关升英、李方民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爱云(女)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潘惠忠、谢新民、高勇为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姜树政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林瑞莹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