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80号)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的提请,于2015年4月1日任命:
于洪福为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冬青为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志国为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朱红(女)为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戚智超为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姜筱倩(女)为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罗刚为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桑玉玲(女)为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
赵勇、游济源、王淑芳(女)、姚甲军为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振广为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开清为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叶赞平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于洪福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丁健的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杜鹏程的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姜筱倩(女)的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游济源的济南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王淑芳(女)的济南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振广的青岛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柳青的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