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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时间:2011-02-17

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1年2月17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委会精神,落实了《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制定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的“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体现了科学发展的要求,反映了全省人民的共同意愿,符合山东实际,是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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