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批准山东省2010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1年7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山东省2010年财政决算和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省审计厅厅长左敏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山东省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山东省省级2010年财政决算(草案)和财政决算的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山东省2010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认为2010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决定批准山东省2010年省级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