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济南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决定
时间:2011-11-25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济南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决定
2011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济南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由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