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2012年8月1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问题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930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济南市58名,青岛市69名,淄博市41名,枣庄市32名,东营市19名,烟台市55名,潍坊市65名,济宁市61名,泰安市45名,威海市24名,日照市24名,莱芜市14名,临沂市73名,德州市42名,聊城市44名,滨州市30名,菏泽市63名,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鲁部队33名。省直机关138名,由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律规定另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