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个体工商户管理规定>的决定》的决定
时间:2012-11-29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个体工商户管理规定>的决定》的决定 2012年11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个体工商户管理规定>的决定》,由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