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决定
时间:2013-03-29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决定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