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决定
时间:2013-11-29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批准《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决定
2013年11月29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由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