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3年11月29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月17日在济南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山东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4年计划;三、审查山东省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4年预算草案;批准山东省2013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4年省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