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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时间:2013-11-29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3年11月29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月17日在济南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山东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4年计划;三、审查山东省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4年预算草案;批准山东省2013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4年省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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