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济南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决定
时间:2014-12-03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济南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决定
2014年11月27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济南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由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