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淄博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5年9月24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时间:2015-09-24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淄博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由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