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
时间:2018-03-29
2018年3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由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