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烟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
时间:2020-07-24
2020年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烟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由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