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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时间:2024-05-30

2024年5月30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的决定》,由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责编:屈庆硕 徐榕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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