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的决定》的决定
时间:2025-03-20
2025年3月20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的决定》,由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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