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2号)
时间:2017-03-29
《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已于2017年3月29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