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的提请,于2025年1月18日任命:
于玉(女)、鲍峰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林(女)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蒋万云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商振华、郭琳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庆亮、刘林(女)、孙硕、郭晓英(女)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梅(女)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职务;
田洪孝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月18日
责编:王晶 徐榕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