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菏泽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
时间:2016-04-05
2016年3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菏泽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由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