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6年山东省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方案的决议
时间:2016-04-05
2016年3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省政府书面提交的《2016年山东省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2016年山东省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