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淄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
时间:2017-03-29
2017年3月29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淄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由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