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山东省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时间:2017-12-01
2017年12月1日第十二届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2017年山东省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对省政府提出的2017年山东省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初审意见,决定批准2017年山东省省级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