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滨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
时间:2019-11-29
2019年11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滨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由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