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菏泽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
时间:2021-09-30
2021年9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菏泽市养犬管理条例》,由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