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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山东省2022年省级决算的决议

时间:2023-07-26

(2023年7月26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李峰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山东省2022年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省审计厅厅长张晓峰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山东省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2年省级决算草案及其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山东省2022年省级决算。



责编:王晶  徐榕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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