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滨州市社会心理服务条例》的决定
时间:2023-09-27
2023年9月27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滨州市社会心理服务条例》,由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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