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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东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时间:2024-01-20

2024年1月20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东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由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责编:王晶 徐榕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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