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
时间:2024-03-27
2024年3月27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由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责编:王娜娜 徐榕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