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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滨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决定

时间:2024-09-26

2024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滨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由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责编:王娜娜 徐榕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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