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东营市危险废物管理条例》的决定
时间:2025-01-18
2025年1月18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东营市危险废物管理条例》,由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责编:王晶 徐榕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