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泰安市大汶口文化遗址保护条例》的决定
时间:2025-01-18
2025年1月18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泰安市大汶口文化遗址保护条例》,由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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