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26-01-31
(2026年1月31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霍敏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