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青岛市企业职工教育条例〉〈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时间:2026-03-31
2026年3月31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青岛市企业职工教育条例〉〈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的决定》,由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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