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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人大:构建“人大+”工作机制 共绘联动监督同心圆

作者:焦国栋 潘亮亮   时间:2025-02-20

近年来,东平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建立“人大+”联动监督工作机制,推动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优势互补、协同发力,逐步构建“四督联动”融合监督新路径,以高质量联动监督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人大+纪检监察”监督 保障民生民利

创新机制,增强协调整合度。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专题视察,推动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集中整治工作的“大监督”格局。制定联合监督行动方案,把对事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聚焦重点,提高监督精准度。围绕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民生事项建立联动监督问题清单,通过人大代表“专属二维码”和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拓宽民意渠道,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列入依法监督议题。联动开展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整治活动,采取“四不两直、现场督导、查阅台账”等方式,开展督导6次,检查问题点位42个;纪委监委采取“专责监督+职能监督”模式,发现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问题9项,有力推动了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强化督办,提升群众满意度。创新民生实事项目复合叠加监督模式,组织人大代表和特约监察员组成联合监督小组,通过“代表联络站”“监察联络站”评议等方式加强跟踪监督,打造“联合监督+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持续跟踪”的工作闭环机制。

“人大+司法”监督 护航绿水青山

县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决议》,围绕决议落实,组织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参与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工作。助推成立全省首家生态巡回法庭、首家驻河长办检察工作室,打造“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公益诉讼模式,解决乱捕乱圈乱占等50余项突出问题。

探索实施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转化机制,以代表建议、检察建议“双转化”共同守护东平湖区域好生态。截至目前,共促成生态环境领域24件检察建议完成备案,其中7件转化为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县检察院从代表建议中挖掘了黄河滩区违建养殖场、矿山资源整治等9件监督线索,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常委会邀请“两院”参与人大建议办理等相关工作,组织“两官”在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开展解读黄河保护法、东平湖保护条例等宣讲活动;“两院”邀请人大代表视察环资法庭、参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现场监督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等,充分凝聚双方共识,推动人大监督与司法监督同向发力、协同推进。

“人大+审计”监督 助推高质量发展

推动资源“共享”。2024年初,县人大预算工委与县审计局提前会商确定部门财政支出绩效、预算执行等6项共同监督事项,推动双方在监督范围、重点内容、时间节点上有序安排、有机贯通、有效联动。根据工作需要,常委会邀请审计专业人员参与预决算审查和财经预算监督有关工作,县审计局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审计项目进点会、审计结果反馈会,不断拓展双方参与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推动整改“共联”。常委会在坚持每年听取审议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的基础上,“清单式”提出跟踪监督意见,对发现问题较多、资金量偏大、整改率较低的单位,会同审计部门组成联合督办组,实地察看项目现场、核查佐证材料、提出整改要求,助力重大政策落实、政府投资管理等方面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推动成果“共转”。聚焦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认真研究审计揭示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发挥“人大+审计”联动监督作用推动源头治理,提出注重举一反三、坚持源头防控、完善体制机制等意见建议,推动制定了《东平县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实施意见》《东平县审计整改约谈办法》等制度,以强有力的“人大+审计”联动监督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编:屈庆硕 徐榕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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