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代会十二届一次会议报告简报
简报三十九:服务大局谋发展 依法履职促和谐
时间:2013-01-29

 

   1月28日,济南代表团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徐长玉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全省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在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总结出“五个必须”,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的要求,科学务实,指导性很强。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在健全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方面进行新的探索,认真总结民主立法、民主监督和代表工作中的新经验,加强对下级人大的指导,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健康发展。
 
 
  李元荣代表说,常委会报告实事求是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明确提出了今后工作的总体要求。立法工作紧密结合我省实际,积极推进民主立法,立法水平不断提高,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监督工作围绕中心抓重点,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代表工作不断强化措施,积极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报告总结的五条宝贵经验,是历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实践的积累,也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需要遵循的原则。建议人大要更加注重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特别是加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两院要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力度,通过一些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减少职务犯罪。
 
 
  段青英代表说,三个报告用大量数据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和两院五年来的工作成效,总结工作真实客观,分析问题深刻透彻,部署任务措施有力,对三个报告完全赞同。过去的一年,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维护核心、服务中心、贴近民心的工作原则,大力实施“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助推行动,法治环境建设促进行动和人大工作规范提升行动,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为加快省会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下一步,我们要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山东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做出新的贡献。
 
 
  李勇代表说,过去的五年,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立法工作针对性强,每一项法规都立足全局,着眼发展,完善程序,法规的质量很高。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效果,特别是对法院工作的监督,通过听取工作汇报、视察等方式,加强对审判、基层建设等工作的监督,促进基层基础建设和司法队伍建设。代表工作对法院工作也很支持,通过组织代表视察检查、提出意见建议、邀请代表旁听庭审活动等形式,有力促进了法院工作。
 
 
  郭鲁生代表说,两院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加强各项审判、检察工作,不断提高司法工作水平和办案质量,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后的工作中,要积极适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带来的新形势新变化,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力,为全省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要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让老百姓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大力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官、检察官的业务水平,改进执法作风,增强执法能力,提高司法效率。
 
 
  王勤光代表说,常委会报告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切合实际,集中体现了“三个注重”:一是立法工作注重质量,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二是监督工作注重实效,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注重与代表联系,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法院工作报告总结成绩全面客观、实事求是,部署任务思路清晰、务实创新。突出表现在“五好”:一是服务大局好;二是履行职能好;三是服务群众好;四是创新示范好;五是队伍建设好。检察院工作报告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思路清晰,语言朴实。有五个特点:一是用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二是真心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三是专心执法办案;四是精心做好各项工作;五是恒心炼就过硬本领。
 
 
  田庆盈、刘天东代表说,两院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审判和检察工作的新路子,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两院要继续关注社会民生热点,完善司法为民举措,努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探索和研究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提高整体办案水平。
 
 
  国承彦、王壮代表说,法院、检察院应该坚持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基层司法队伍建设。要认真研究解决司法干警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问题。目前,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报考国家和省市司法机关的现象比较普遍,出现了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状况,应加强研究,认真对待。
 
 
  刘丕峰、郝纪勇代表说,当前,司法不公是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解决司法信任危机,一是要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二是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审判权、检察权得到公正行使。三是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崇尚法律的良好氛围。
 
 
  王仁泉、朋星代表说,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学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优化社会法治环境,扎实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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