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集中采访 >> 2017年集中采访 >> 地方立法工作

【生活日报】瞄准“菜篮子”立法 蔬菜用药有了明文条例 

地方立法的“山东模式”:有特色、重实效、可操作

作者:范洪雷   来源:生活日报  时间:2017-09-22

“买不到(剧毒农药),也没人敢用,农户都知道用了就是 违法的嘛!”在潍坊安丘市凌河镇于家水西瓜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理事长孙洪照看来,《潍坊市禁用限用剧毒高毒农药条例》实施 近一年来,效果显著,没有任何农户敢触碰蔬菜用药的“红线” 。

据了解,自2015年8月起,东营、潍坊等14地市先后拥有了 立法权。至今,地方立法权扩容约两年来,山东14个新获立法权 的设区的市共制定地方性法规40件。自9月11日至16日,记者走 访了潍坊、东营、滨州三地,亲身感受了地方立法的“山东模式”。

农业大市立法,守护“舌尖安全”

“潍坊是全国著名的农业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潍坊品牌 农业的生命线。”9月11日上午,潍坊市农业局副局长冷明辉说, 现有法律法规对对禁限用剧毒高毒农药的范围界定、监管手段、 处罚措施等规定不具体、不明确,对土壤熏蒸、动植物检疫等国 家允许用药方面缺乏具体有效的监管规定。

在拥有了地方立法权后,潍坊立足本地特色,着力加强农业 生产监管,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看护好“菜篮子”,出台了《 潍坊市禁用限用剧毒高毒农药条例》,为蔬菜用药“立规”、“ 划红线”,从源头守住“舌尖安全”。

“我们把该条例作为实体立法的开山之作,实现了对剧毒高 毒农药最严格的管控,破解了困扰政府多年的农药管理和执法依 据缺乏、手段刚性不足的难题。”潍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 员会主任刘晓东说。

据介绍,该条例自去年12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第一部剧毒 高毒农药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立足潍坊市农药管理现状, 进行了“四统一定两确保”制度设计,即统一采购、统一储备、统 一服务、统一监管,定点经营,确保管好每一瓶农药,确保需用药时 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实现了对剧毒高毒农药的最严格管控。

条例见实效, “护航”黄三角生态

“《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 立足本地实 际,对黄河三角洲的生态保护将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9月14  日,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工会主席吕卷章告诉记者,该条例已 于今年3月审议通过,5月起正式实施。

东营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扈新安介 绍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相关条例时间较早,且较为概括,保护区 实际管理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根据现有法律法规解决起来比 较棘手,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予以解决。

吕卷章举例说,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 领域,存在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等问题,对实际管理中经常遇到 的不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进行农业生产、 围垦湿地、 建设盐场 、擅自开发等违法行为,无法可依,胜利油田的生产作业区与自 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区域相互交叉等。

而有了该条例,这些管理中遇到的难题就迎刃而解了。根据条 例规定,保护区保护管理四至界限,各管理站对保护区的界桩界 牌重新进行了勘察确认,明确界限和各功能区区划范围。

有了法律法规,最关键的是实施。吕卷章告诉记者,根据条 例要求,目前,区内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按条例规定搬离撤出, 拆除了原有建筑设施,恢复生态原貌,区内的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 善。

建平台设档案,对文明行为“量化”

滨州人大则把立法的可操作性放在了重要位置。将于10月1 日起实施的《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用法律规范来来有效 促进城市文明行为。如何对触犯条例不文明行为进行惩处?又如 何鼓励、表扬文明行为呢?

“我们建立了全省第一个政府诚信平台,”9月15日,滨州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朱万春向介绍说,抵制不文明行为,需要 创新治理方式,丰富治理手段,要使得条例的实施具有可操作性 。

6月22日,审议通过的《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 滨州市将探索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制定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 和分类管理标准,使不文明行为与个人信用挂钩,促使个人加强 自我约束。

条例的第二十三条明文规定:逐步完善学生志愿服务档案管 理。推动建立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拓宽志愿服务领域;建立志愿 服务记录、评价、时间储蓄制度。

版权所有: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鲁ICP备05034806号办公厅
最佳效果: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16Bit颜色、IE7.0以上版本浏览器
投稿邮箱: sdrdxcc2016@163.com  信访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