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9月11日起,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中央驻鲁和省级主要新闻媒体组成采访团,赴潍坊、东营、滨州等有关县(市、区)、乡(镇、街道)开展采访报道活动,反映我省在地方立法和县乡人大建设方面取得的新进展。本报将自本期开始陆续刊发记者发回的有关报道,敬请关注。
2015年8月,潍坊市根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拥有地方立法权。两年多来,潍坊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走在前列”的要求,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实现了地方立法工作的良好开局。截至目前,该市已制定出台了《潍坊市禁用限用剧毒高毒农药条例》《潍坊市电梯安全条例》《潍坊市文物保护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
百姓关切成立法落点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始终以问题为导向,立足地方实际,以百姓关切为立法落点,开展立法工作。
潍坊是全国著名的农业大市、瓜果蔬菜之乡,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潍坊品牌农业的生命线。潍坊市人大常委会从加强农业生产安全监管、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迫切需要出发,将剧毒高毒农药管理立法作为该市实体性立法的开山之作,出台了全国第一部剧毒高毒农药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11年时间内,潍坊市电梯保有量增长了近22倍,随之产生的电梯安全隐患和因电梯引发的社会矛盾日渐突出。” 潍坊市检局副局长周锡胜说。电梯安全管理已经成为公共安全领域治理的重要一环,为切实保障乘客乘梯安全,一部颇具地方特色、包含多处创新的电梯安全条例——《潍坊市电梯安全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该条例通过细化上位法要求,明确各方责任,对电梯的生产、使用、维护保养,以及既有建筑增设、移装电梯等问题作出规定,回应了民生关注。
创新让立法更接地气
地方立法,不是模仿是创新,地方立法更应关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准确把握问题的特点和规律,确保立法更接地气、更具可操作性。
“要做到有特色,就不能满足于围绕上位法搞单纯的实施性立法,要善于、敢于在本地特殊的矛盾与问题面前走自己的路,以创制性立法引领推动地方的改革发展。”潍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晓东表示。以剧毒高毒农药管理立法为例,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在无先例可循、无直接上位法援引的情况下,立足该市农药管理现状,进行了“四统一定”的制度设计,即统一采购、统一储备、统一服务、统一监管和定点经营,实现了对剧毒高毒农药最严格的管控,破解了困扰政府多年的农药管理和执法依据缺乏、手段刚性不足的难题。
《潍坊市文物保护条例》对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但又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存进行前瞻性保护,为未来传承预留了空间。潍坊火车站南广场是今年潍坊市重点建设项目,拆迁范围内有数栋上世纪五十年代前后的工业厂房和仓库。“按照《潍坊市文物保护条例》第十四条有关规定,我局对其多次进行现场调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认为应确定为工业遗产,予以保留、保护和合理利用。”潍坊市文物局局长刘允泉说。据了解,目前潍坊市规划、文物部门目前正在对该区域确定保护范围,编制保护规划。
“开门立法”集中民智
从“闭门立法”到“开门立法”,立法工作越来越集中民智、反映民情、体现民意,潍坊市人大常委会把公开贯穿于立法全过程。
为提高禁用限用剧毒高毒农药条例草案立法质量,2016年7月,潍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等有关部门到昌乐等3个县市区进行了立法调研;8月,组织有关部门到寿光等4个县市区,邀请农药销售大户和部分使用农药的农民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多个农药销售点和农场、菜地。
在制定出台《潍坊市电梯安全条例》过程中,为使法规立足现实需求,切实解决该市电梯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利用论证会、座谈会、立法调研等,让各方畅所欲言、充分表达意见。
《潍坊市禁用限用剧毒高毒农药条例》颁布实施后,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做到了报刊杂志有文章、电视新闻有图像、广播电台有声音、显著位置有标语,提升了对禁用限用剧毒高毒农药有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确保了条例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