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亮点报道

立法护航,让沂蒙精神代代相传

作者:王晶   来源:《山东人大工作》杂志  时间:2025-06-05

《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 表决通过,自今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立法护航,让沂蒙精神代代相传


5月22日,《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齐鲁大地,是一片沐浴着革命文化的红色热土。红色土地,热血浸染;红色血脉,永续相传。如今,条例的制定出台,为传承弘扬沂蒙精神又增添了一抹“法治红”。

牢记谆谆嘱托 赓续红色血脉

蒙山高,沂水长。沂蒙精神诞生于沂蒙革命老区,发展于齐鲁大地,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斗争中孕育形成,在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过程中不断丰富发展的伟大革命精神,是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

2021年9月,沂蒙精神被确定为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第一批伟大精神。2022年3月,经党中央批准,沂蒙精神基本内涵正式表述为“党群同心、军民情深、水乳交融、生死与共”。

202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指出,要保护和运用好红色资源,大力弘扬沂蒙精神,推动红色基因代代相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需要不断结合新的时代条件把沂蒙精神发扬光大,为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提供法治保障,为我省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担当提供精神滋养。

立法是最好的保护,保护是最好的传承。制定出台条例,既是现实需求,更是人民期盼和历史责任。“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探索性作用,组织开展传承弘扬沂蒙精神立法,是加强沂蒙精神传承弘扬、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的创新举措,对于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凝聚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的强大精神力量,具有重要的首创意义和示范作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源介绍。

广泛凝聚共识 彰显山东特色

沂蒙精神立足齐鲁大地、根植人民群众,具有无比坚实的思想根基、历史根基和群众根基。近年来,山东充分发挥革命精神重要诞生地资源优势,先后出台实施《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关于大力弘扬沂蒙精神的意见》《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等一批重要政策法规,为立法工作提供了有益经验和借鉴。

沂蒙精神传承弘扬立法,具有鲜明的山东特色,且系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中的首件立法,没有直接的上位法和可供借鉴的外省立法经验。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条例作为2025年重点立法任务,创新立法工作机制,组织成立由常委会法工委、省委宣传部、省委党史研究院、省委党校、临沂市人大常委会等单位为成员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草案起草组,形成工作合力。常委会法工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委托省委党校开展传承弘扬沂蒙精神立法课题研究,总结提炼我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的经验做法,开展条例相关制度设计。

除了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征求省直各部门、各市人大常委会、省人大代表意见外,条例还征求了中宣部、文旅部、国家文物局等部门意见;组织召开立法座谈会、立法工作会、高层次专家论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专家学者意见,切实把人大立法工作建立在深入调查研究、汲取群众智慧的基础上,确保条例符合省情的同时更具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条例采用“小快灵”立法模式,突出政治性、实践性、可操作性和地方特色,不分章节,共22条。“本次传承弘扬沂蒙精神立法,内容上接续红色文化立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聚焦沂蒙精神的传承和弘扬,具有显著的山东特色。”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主任、教授钟丽娟说,“比如,条例提出依托沂蒙红嫂等红色元素,加大对沂蒙精神传承弘扬各类活动、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沂蒙红嫂’是最能表达沂蒙精神内涵的红色元素,通过这种具象化的表达能将沂蒙精神与其他伟大精神形象地区别开来。”

创新传播方式 激扬奋进力量

“同志们,冲呀!”冲锋号响起,烟火弥漫,“团长”带领“战士”冲向城门,受到感染的游客也一起跟着冲了进去。

在沂南县马牧池乡的红嫂家乡旅游区,沉浸式体验项目“跟着团长打县城”吸引游客前来“打卡”。这是山东加强红色资源传承利用,开展体验式、沉浸式等多种形式展览展示,让红色资源“活”起来的一个生动缩影。

如何推动沂蒙精神“不断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发扬光大”?讲好红色故事,让红色文化焕发新生,既要守住历史的“根”,更要长出时代的“芽”。条例对此作出了指引,比如,明确有关部门及媒体应当依托沂蒙红嫂等红色元素,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加大对沂蒙精神传承弘扬各类活动、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宣讲,推动沂蒙精神深入人心。

要将内涵丰富的沂蒙精神传承下去,需要艺术工作者不断深入挖掘红色资源的时代价值,在传承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全国人大代表、临沂市柳琴戏传承保护中心国家一级演员刘莉莉回忆,此前在创排现代柳琴戏《沂蒙情》时,所有演职人员都赶往沂南县采风,“导演让我一定要亲自推磨、摇纺车,知道那个重量和感觉,戏里才能演得真实。”刘莉莉说,条例鼓励支持以沂蒙精神为主题的文艺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作为来自革命老区的艺术工作者,有责任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立足红色文化资源,打造更多精品力作,实现沂蒙精神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党心换民心,黄土变成金”。以党心换民心、以民心聚党心,是沂蒙精神形成发展的根基所在。在新时代,传承沂蒙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关键还在于人。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是全社会的义务,条例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沂蒙精神的学习、研究、宣传活动,自觉践行沂蒙精神,形成传承弘扬沂蒙精神的良好社会风尚;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在沂蒙精神传承弘扬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自觉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沂蒙精神的薪火传承,也涌现了一批积极的传承践行者。“沂蒙精神是我干好工作的力量源泉。党员就得把脚扎进泥土里,把群众装在心里顶在头上。”扎根乡土20多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沂水县沂城街道西朱家庄社区党支部书记刘文玲带领村民修道路、搞养殖、建市场,实现了村民和集体双增收。作为一名沂蒙老区的基层人大代表,她表示,将坚持党建引领,定期组织党员到沂蒙党性教育基地学习,不断发扬光大新时代沂蒙精神,奋力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

发展红色旅游 促进老区振兴

山环水绕中,蓝天白云下,石墙红瓦的房屋错落有致。“我们村位于沂蒙山区腹地,山高林密,便于隐蔽,西墙峪村也被誉为‘山东纵队的好后勤’。”省人大代表、沂水县院东头镇西墙峪村党支部书记王成成为游客当起讲解员。

“我刚到西墙峪村的时候,全村唯一一条水泥路就是入村的主干道,还不到三米宽。后来,通过研读、宣讲沂蒙精神,我从中汲取宝贵精神财富和强劲动力,发展红色旅游,既能让沂蒙精神感染更多人,还能大大改善村民的生活。”王成成说。如今,西墙峪村在保护运用好红色资源的基础上,将红色研学活动与乡村旅游串联起来,获评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

如何将红色基因植入乡村振兴,让老区群众在家门口吃上“红色旅游饭”?条例明确各级政府做好承载沂蒙精神的革命旧址、纪念设施等的保护和有效利用;通过完善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打造红色旅游品牌;文旅部门引导和支持红色文化资源与其他文物史迹、非遗资源优化整合,拓展沂蒙精神传承弘扬新形态。

革命老区为中国革命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和巨大牺牲,加快推动我省老区振兴发展是传承弘扬沂蒙精神的题中应有之义。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经济发达地区应当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沂蒙革命老区的支持和帮扶;鼓励和引导教育、科技等方面人才向沂蒙革命老区流动,提升革命老区自我发展能力。

有什么样的精神,就有什么样的力量。以前,沂蒙山区是四塞之崮,舟车不通、内货不出、外货不入。在沂蒙精神的指引下,沂蒙儿女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敢为人先的责任担当,走出了一条具有老区振兴特色的新质生产力发展之路。如今,青山绿水多好看,风吹草低见牛羊,高粱红来稻花香......《沂蒙山小调》中的美好描绘,在沂蒙人民的手中早已成为现实。

历史川流不息,精神代代相传。以条例出台为契机,沂蒙精神必将跨越时空、历久弥新,代代相传、发扬光大,在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中彰显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


责编:王娜娜 徐榕悦

版权所有: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鲁ICP备05034806号办公厅
最佳效果: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16Bit颜色、IE7.0以上版本浏览器
投稿邮箱: sdrdxcc2016@163.com 
 信访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