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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农村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优质水

作者:曹晓彤   来源:《山东人大工作》杂志  时间:2025-12-05

农村供水事关我省广大农村群众的切身福祉。为此,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现场,与会人员讨论热烈。

作为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山东肩负着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大使命。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离不开可靠有力的农村供水保障。为此,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于近期先后深入德州、滨州、日照、烟台等地,实地察看供水工程规划建设、运行管护、水质提升、数字孪生平台建设和法律法规实施等情况,并与农村群众、相关部门及供水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从“有水喝”到“喝好水”,离不开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省政府关于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表明,全省119个县(市、区)和所有功能区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新建改建骨干水厂163座,完成城市管网延伸、区域管网并联、老旧管网改造1.9万公里,成效显著。但也要认识到,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骨干工程建设仍需加强、通村入户基础还需巩固、县域统一管理尚有短板、建设要素制约依然突出等。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必须将设施的长期维护与管护作为重中之重,做到提早谋划、持续投入。针对今年强降雨暴露的末端管护短板,建议在保障主干管网的同时,着力打通供水“最后一公里”,并将其与农田排水系统的完善统筹推进,确保工程持久发挥效益。

从“水源头”到“水龙头”,推动农村供水水质稳步提升,报告给出了一张亮眼的“成绩单”: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边界标志设立,常态化开展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全面落实小型供水工程水源保护措施;新安装消毒、净化设备3044台(套),实现应配尽配和规范使用……

在肯定上述成效的基础上,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提交会议审议的初审意见,围绕下一步工作提出务实管用的建议:保源头,做好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与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推动工程与水源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重净化,配齐人员设备,对小型工程及时加装膜处理设备以应对水质波动;强监测,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工程落实日检、月检、年检,对小型供水工程实行全覆盖巡检,并探索推广水质在线检测监测。

农村供水工程“建好”更需“管好”。审议中,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当前依托平台公司的管理模式,在服务优化与运营效能上仍有提升空间;部分农村出现的“用水越少、成本越高”现象也反映出供水收益难以支撑长效运行,亟需探索可持续的运营机制。

对此,初审意见明确,要做好县域统管“后半篇文章”,形成工程资产明晰、政府主导、行业监管、专业运作的管理格局;对小型工程,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专业公司托管等方式提升运行水平;要考虑农村群众收入水平差异,完善水价形成与水费收缴机制,推广智能水表与线上缴费,让群众用“放心水”、交“明白费”;强化数字赋能,建设数字孪生农村供水工程,实现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全面提升供水系统智慧化水平,确保农村群众长久受益。

水润乡村,泽被万家。农村供水保障不是一时一地的工程,而是一项需要长期投入、系统推进的民生事业。让清流入户,让民心温暖,这场关于“水”的审议,终将汇成澎湃动能,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注入源源不断的“水动力”。


责编:王娜娜 徐榕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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