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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山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布局未来产业

作者:杨海滨   来源:《山东人大工作》杂志  时间:2025-12-05

11月2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山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颁布的首件数字经济领域地方性法规,对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以法治框架奠定发展基石

数字经济作为新兴技术和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已成为驱动全省经济增长的核心引擎。数据显示,全省数字经济总量占GDP比重已超过49%,撑起全省经济的“半壁江山”,且增长势头强劲,预计年底占比将突破50%。

省司法厅副厅长刘振远表示,随着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各行业、各领域在积极探索的同时,也面临着体制机制障碍、要素瓶颈制约以及科技成果转化不畅等问题。

“通过立法形式将行之有效的成熟经验固化下来,并为未来发展构建完善的制度框架,已成为客观需要和必然选择。”刘振远说。

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徐金妹介绍,条例共设十章六十三条,章节设置涵盖了从基础支撑到创新动力,从产业融合到治理安全的完整链条。这一体系化设计,旨在为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一个全方位、多维度的法治保障蓝图。

以创新生态驱动产业升级

条例明确,将加强统筹规划,优化布局结构,适度超前建设通信网络、空天信息、物联网和算力基础设施等“数智高速公路”和“数据超级枢纽”。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英龙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讨论会上表示,必须强化国产算力平台和生态的建设,并与国家规划设计紧密衔接,从而将数字经济发展的根基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有了路,还要有源源不断的“好车”跑起来。科技创新成果,就是驱动发展的核心引擎。然而,“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鸿沟,曾是许多创新成果夭折的“死亡之谷”。

条例精准地戳中了这一痛点,并开出了“山东药方”,总结提炼了本省“科技大市场”的成功经验,以立法形式规定:推动建设数字技术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

概念验证,解决的是“技术是否可行”的问题;中试基地,攻克的是“量产能否成功”的难关。这一规定,如同在实验室与生产线之间架起了一座坚固的桥梁,让科研人员的奇思妙想,能够顺畅地转化为工厂里的真金白银。

条例紧密结合我省作为工业大省、农业大省的产业结构特点,体现出鲜明的“山东特色”。

在数字产业化方面,条例要求做大做强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业等核心产业,更富有远见地提出:“前瞻布局量子科技、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

在产业数字化方面,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财经委委员赵秋丽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讨论时表示,大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是让文化“两创”惠及百姓的良好平台,也将成为山东数字经济一个巨大的增长点。条例明确了工业、农业、服务业的数字化转型路径,从车间里的智能化改造,到农田里的无人机与传感器,再到融合齐鲁文化的数字文创产品,通过数字技术赋能,全面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

以数据流通释放要素价值

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其价值的释放至关重要。条例规定,将建立健全数据资源统筹管理机制,促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的合规开发利用与有效汇聚。同时,推动建立多层次数据流通交易体系,并规范数据出境安全管理,以期充分激发数据潜能。

条例坚持促进发展与监管规范并重,与上位法紧密衔接,健全了安全监管制度。

在促进发展方面,致力于打破“数据孤岛”,建立健全数据资源管理机制,推动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在合规前提下“活起来、用起来”。

在监管规范方面,紧密衔接上位法,为网络安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以及火热的人工智能应用划定了清晰的“安全红线”。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安文建表示,为确保条例的有效实施,在人才引育、财税支持等方面设定了系列保障措施,将各项激励政策制度化、法定化,共同营造支持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条例不仅是我省数字经济发展实践的总结,更是面向未来的战略谋划,为山东抢抓数字时代机遇、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标志着数字强省建设开启了全新的篇章。


责编:王娜娜 徐榕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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